慈溪市计算机学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发〔2003〕95号)要求,结合我学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学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常务理事单位:3000 元/年
理事单位:2000 元/年
会员单位:1000 元/年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;每年7月1日后入会的,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。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。
账户名称:慈溪市计算机学会
开户银行: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营业部
账号:201000184360152
行号:402332515014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四、会费管理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会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理事会审定。
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。
5、对于无故二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。
本办法经2020年 11月27日慈溪市计算机学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