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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溪市计算机学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


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根据国家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民发〔200395号)要求,结合我学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学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常务理事单位:3000 /

理事单位:2000 /

会员单位:1000 /
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
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。每年630日前一次性缴足下年会费;每年71日后入会的,按当年会费的一半金额缴纳。
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帐户。

账户名称:慈溪市计算机学会

开户银行:宁波慈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营业部

账号:201000184360152

行号:402332515014
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
1、必要的办公支出;

2、组织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
3、编印刊物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
4、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
四、会费管理
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》。

2、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会长审批,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理事会审定。

3、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。

4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。

5、对于无故二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。。

本办法经20201127日慈溪市计算机学会第四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 

 

2020年11月27日